读红廉丛书
树浩然正气
养清廉之德
你读我读声声传响
家事国事事事担当
今天与您分享的是《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廉洁文化丛书——中华廉吏纪述》中的《吴亨自扣俸禄》。
吴亨,字通夫,山东郓城人。明朝永乐年间(公元1414年左右)任浙江诸暨知县。历史记载吴亨为官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对手下要求十分严格,其手下官吏若有骚扰百姓的,不管官职大小,其必“严责以儆效尤,自扣俸禄以作赔偿”。吴亨廉洁奉公,不收贿赂,“衣食与百姓无异,俸禄时常接济百姓,常到郊外挖野菜以充食”。诸暨素有七十二湖之称,百姓苦于水灾,他上任当年就“上疏拨款修堤”,而且修堤时每每亲临现场,亲自担土培埂。老百姓见吴知县如此带头,“一呼百应而从之”,也为诸暨历代官员兴修水利作出了榜样。后来由于操劳过度,吴亨因生眼病(白内障)而上辞呈,自请免除职务。免职后,他竟然贫穷到因没有路费而无法回到故乡,于是在诸暨安俗乡搭了两间草房住了下来,直到去世。吴亨死后下葬时,老百姓自发地出钱出力为他料理后事,并竖起一块石碑,上面刻有“清廉县令吴公墓”七个大字,以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