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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1121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挺膺在前,从严强化纪律建设、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要以“关键少数”为主,解决谁来学的问题。只有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要让领导干部作表率。持续督导领导干部把党纪学习教育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其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补齐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带头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教育引导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让青年干部当先锋。青年干部是未来的“关键少数”,要始终教育青年干部牢固树立“挺纪立规、强化责任”理念,持续系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不断凝聚青年力量,用好青年学习交流平台,让青年干部真学、真悟、真用,成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的“引擎”。
要以“党纪条例”为重,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既要抓住学习重点,也要注意拓展学习领域。要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必须深刻体会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与最新党纪国法学习相结合。近年来,制度治党全面进入“快车道”,从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到首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再到《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逐步成熟,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章等其他最新制度衔接运用,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以“学以致用”为要,解决怎么学的问题。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要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只学不干就成了“纸上谈兵”,只干不学也容易形成“经验主义”。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全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逐章逐条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在明确标尺、规范执纪上见成效。要坚决防治学习中的“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力戒学习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雨过地皮湿”,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并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从严处理借学习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释放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强烈信号。(常哲维)
来源:清风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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