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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政文化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11796

廉政是古今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任何一个国家政权,无论制度规定得如何完美,必须要有一批廉洁奉公的行政人员去贯彻执行,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否则就是一纸空文。


中国历史悠久,中国古代的政治理论,关于廉政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有许多光辉的思想。


中国古代廉政的基本思想是主张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就是说:礼仪,与其铺张浪费,宁可朴素节约。奢侈浪费就显得骄傲,节俭就显得简陋寒伧,与其骄傲,宁可寒伧。


春秋时鲁庄公要雕饰他父亲桓公宗庙上的椽子,大夫御孙就公开谏阻说:“臣闻之,俭,德之共也;奢,恶之大也。”节俭是人们道德中的共同特点,奢侈则是罪恶中最大的一项。为什么?宋代的司马光说:“俭则寡欲”,“侈则多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故曰:俭,德之共也。”“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故曰:奢,恶之大也。”这里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节俭的诸多好处和奢侈的种种坏处。要求人们不要有过多的不正当的物质追求。节俭的作用就在于能够限制这种不正当的追求。


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终年劳苦,才足以糊口,只有節俭的生活,才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和简单的社会再生产,官俸较薄。若不节俭,奢侈浪费,薪俸不够花,自然就会想得到一些分外之财,贪污受贿。


历史实践证明,即使一个社会财富比较丰富,也经不起奢侈浪费的损耗。“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灌漏卮。”山上的林木再多,也不能让野火去烧,江海的水再多,也不能灌注漏水的容器。所以,中国古代一些贤明的君主,像汉文帝、隋文帝、唐太宗等,都把崇尚节俭作为一种国策。汉文帝身穿粗厚的“皂绨”,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成为古今美谈。


我国历史上汉唐盛世的出现,就是由于在开国之初实行了节俭政策,使人民休养生息,发展了生产,社会积累了财富,国力得以伸张,对世界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就是依靠这种美德,勤劳勇敢,战胜了各种困难而长久屹立于世界之林的。


强调官员自身的道德修养与表率作用。中国古代政治理论特别强调官员的表率作用,认为表率作用是一道无声的命令,“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先治己而后才能治人,自己率先廉洁自律,才能要求别人奉公守法。所谓“大臣法,小臣廉”。大官僚是制定政策和法律的,小臣是直接管理老百姓的,大臣守法,小臣就不敢贪污了。所以它对大官僚的要求比小官吏更严。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特别重视社会的道德教育,在诸项道德观念中,中国古代把礼义廉耻作为人们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先秦的政治家管仲认为礼义廉耻是维持国家政权的四种纲领,称作“四维”,他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在四维中尤以廉耻最为重要。廉,就是俭约、不苟取,不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耻,就是羞耻之心,做了坏事要知道羞耻。一个人如果知道廉耻,就不会接受不义之财、做损人利己坏事。


廉耻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被认为是做人的立足点,对于做官的人来说就更为重要。清初的顾炎武在《廉耻》一文中说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出于无耻也,故士夫之无耻,是谓国耻。”人们不廉洁,见财起意,就是由于不知耻。士大夫即国家的官僚阶层,若不知耻,那就是整个国家的耻辱。知耻是廉洁的道德保证。


中国古代的政治理论对官员廉洁的要求,不完全是以犯法与不犯法为准则,而是提高到以道德规范为准则。官吏是管理老百姓的,一切言行都应该作为全社会的楷模,官员要廉洁,是官员做人的基本要求。“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从来有名士,不用无名钱。”不义之财,即使一文也不能取。一个见财就心起邪念的人,根本就不能做官。


古代儒家思想强调慎独。慎独,是人修身的起点,要求一个人在独处时也要谨慎不苟,恪守道德的准则,不要以为别人不知道,就可以为所欲为。要做到“暮夜不欺”的程度。东汉时东莱太守杨震,为人清简,赴任时道经昌邑(今山东省昌邑县),过去他提拔的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县令,前去谒见。“至夜,怀十金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你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这就是要求官吏在可取与不可取之间,要以道德为准绳而坚决不取,其精神境界是高于法律的。


只有官员本身廉洁,才能坚决执行法律,公正不阿。“非廉无以行法,非法无以佐廉。”道德与法律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用强调道德来排斥法律。因为道德可使人防患于未然,是积极的,法律刑罚乃是诛恶于已然之后,是被动消极的。若只重视法律而轻视道德,那么很多人就会千方百计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亦非治本之策。


官吏要廉洁,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防闲子弟”,严禁子弟与下属交通。有些官员的贪污受贿是由下属或外人通过亲属请托而造成的。所以官员自己生活节俭,也要使自己的家属节俭。宋代的张养浩说:“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


其次就是不能用至亲,所谓“莫用三爷”。“三爷”指妻兄弟(舅爷),女婿(姑爷),儿子(少爷)。当官决不能任用这三种人。因为这三种人与上官的特殊关系,事情不到特别严重的程度,上官是无法知道的,等上官知道时已经不堪收拾了。“事非十分败坏而不入于耳,迨入于耳,已难措手,以法则伤恩,以恩则坏法。”“治婿则碍女,治舅则碍妻。隐忍黜逐,已累不可言。”依法处理舅爷吧,有老婆阻碍,处理女婿吧,有女儿的阻碍,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少爷),就更难下手了。所以,任用至亲,必然导致巴结俸迎,欺上瞒下,贿赂公行,甚至最后身败名裂,为官者应该杜绝产生这种不良的后果。


所以,明清时代就制定了严格的回避制度,地方官不能在本省任职,亲属不能在自己辖下任职,就是为了避免人情网,营私舞弊。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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